公司关于转发做好公司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8 动态浏览次数:185

院部各年级(专业):

为了做好公司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闽教规〔2023〕1号)、《PA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管理办法》(福软学〔2023〕31号)、《PA平台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福软学〔2025〕54号)等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32024、2025级在校全日制专科员工中,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员工。

二、认定依据

遵照《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试行)》(闽教规〔2023〕1号)、《PA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管理办法》(福软学〔2023〕31号)。

三、认定方式

根据《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闽教规〔2023〕1号),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方式包括信息比对认定、量化评估认定、公司评审认定、公司调查认定。高等教育阶段以“量化评估认定”和“信息比对认定”为主,以“公司评审认定”和“公司调查认定”为辅。  

四、资助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员工资助政策的通知》(闽财规〔2025〕8号),我省分两档实施,即特别困难员工补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困难员工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员工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五、认定工作安排

(一)调整院系资助工作机构

(二)员工申请(10月8日前)

员工通过福建助学APP线上申报和提交个人书面材料,提出申请。

1.“福建智慧资助”线上申请

申请员工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闽政通”APP,使用手机号完成注册与登录。然后在主页搜索栏输入“福建智慧资助”,进入后点击“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模块,填写信息(含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困难类型、本人情况、父母收入、家庭情况等),并上传佐证材料。

信息提交成功后辅导员可在“福建智慧资助”管理后台系统下载申请员工《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

2. 员工提交纸质材料

员工向公司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系统生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超过一页的正反面打印)承诺并签字,一式两份,公司、公司各存档一份。

(2)《PA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公司、公司各存档一份。

3)佐证材料,如低保(特困)证、建档立卡家庭《扶贫手册》、下岗证、残疾证、疾病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与测评内容所涉及的家庭情况相对应的证件复印件(教育部已通知高校员工申请资助时取消高校员工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员工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所有复印件均需写明“与原件相符”,公司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公司、公司各存档一份。

3. 辅导员审批员工申请

(三)班级评议(10月16日前)

1.班级评议小组组成

2.开展评议

3.审核评议结果

(四)院系初审及公示(10月22-10月24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把政策要求,落实精准资助

(二)尊重员工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三)关注员工成长,确保资助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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